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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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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ST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6-073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6年9月6日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定于2016年9月9日采取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名。现场出席的有董事王瑞林、孙岩、付振亮先生、吕云女士,独立董事李光强先生;独立董事梁仕念先生、冯琳珺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徐继奎、刘震、刘洪敏先生和高管人员王景春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股东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孙岩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因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拟向公司股东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集团”)借款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借款期至2016年12月31日,借款利息按年利率4.35%计收,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对该借款事项无相应抵押或担保。亚星集团持有公司17,132,797股股票,占公司发行总股份的5.4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借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规定,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无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可直接进行审议。

本次借款是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解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维持公司正常运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该事项属于董事会批准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的借款和还款手续。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