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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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次公开挂牌转让
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2016-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16-14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次公开挂牌转让

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和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持有的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视科技”)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据此,公司向深圳产权交易所申请挂牌相关事宜,公司在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5日(以下简称“首次公开挂牌期间”)的五个工作日期间内通过深圳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挂牌价格以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亚评报字[2016]220号”《评估报告》中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6月30日雅视科技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参考依据,最终确定为23,537.82万元。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编号:2016-134)。

因在首次公开挂牌期间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于2016年9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的议案》,将挂牌价格调整为18,800万元,保证金金额调整为1,880万元,其他交易条款不变,并于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2日(以下简称“第二次公开挂牌期间”)通过深圳产权交易所对标的资产进行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再次公开挂牌转让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编号:2016-138)。

因在第二次公开挂牌期间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的议案》,将挂牌价格调整为15,000万元,保证金金额调整为1,500万元,其他交易条款不变(交易条款详见公司 2016 年 8 月 29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2016年9月14日,公司通过深圳产权交易所对标的资产进行第三次公开挂牌转让,挂牌转让的信息发布期限为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1日。关于本次挂牌转让的具体信息,可通过深圳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www.eoechina.com.cn/)进行查询。

如本次公开挂牌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受让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如本次公开挂牌仍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成交,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继续公开挂牌,或另行寻找合适的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雅视科技股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16-14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涉及资产出售的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宇顺,证券代码:002289)自2016年5月24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2016年5月24日、2016年5月3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0)、《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2)。2016年6月3日,公司确认该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71),公司股票于当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并于2016年6月1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77)。2016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79),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从2016年6月23日起继续停牌一个月,并于2016年6月28日、2016年7月5日、2016年7月12日、2016年7月1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84、2016-087、2016-090、2016-093)。2016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6年7月2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96),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从2016年7月22日起继续停牌。此后,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并分别于2016年7月26日、2016年8月2日、2016年8月9日、2016年8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01、2016-102、2016-106、2016-115)。

201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19日起继续停牌,并分别于2016年8月19日、2016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22)。

201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议案,公司通过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据此,经向深圳产权交易所申请,公司在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5日(以下简称“首次公开挂牌期间”)通过深圳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挂牌价格为23,537.82万元。

因在首次公开挂牌期间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于2016年9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挂牌价格调整为18,800万元,保证金金额调整为1,880万元,其他交易条款不变,并于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2日(以下简称“第二次公开挂牌期间”)通过深圳产权交易所对标的资产进行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

因在第二次公开挂牌期间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挂牌价格调整为15,000万元,保证金金额调整为1,500万元,其他交易条款不变,并于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1日期间通过深圳产权交易所对标的资产进行第三次公开挂牌转让。如本次公开挂牌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受让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如本次公开挂牌仍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成交,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继续公开挂牌,或另行寻找合适的交易对方。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2016年8月30日、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6日、2016年9月7日、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出售预案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132)、《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3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3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35)、《关于再次公开挂牌转让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3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2016-139)、《关于第三次公开挂牌转让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43)。

截至目前,公司已披露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正通过在深圳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标的资产,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尚未确定。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19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鉴于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9月16日累计停牌满4个月且交易对方尚未确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对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及6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东兴证券认为:公司在停牌期间对重组进展的信息披露真实;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公司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且已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根据目前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及复牌前的工作计划,预计公司可以在2016年11月16日前按照相关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复牌,6个月内复牌具有可行性。

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请以本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为准,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6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