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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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6-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1证券简称:盛屯矿业公告编号:2016-07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使用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屯矿业”)于2016年9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29文核准,2014年6月,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共收到有限售条件股股东以货币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1,037,599,0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承销保荐费用16,000,000.00元及待付的其它发行费用2,311,148.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19,287,932.00元,根据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证天通[2014]验字第1-1143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6月10日全部到帐,存放于本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6年9月22日,公司已将3500万元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之内。

二、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质保量、有序实施的前提下,现申请使用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若项目建设加速,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承诺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用账户。

三、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全票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后认为:盛屯矿业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盛屯矿业《公司章程》的规定;盛屯矿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盛屯矿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0%;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此次为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第四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盛屯矿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将继续关注盛屯矿业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确保其按期、足额归还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宗柳、秦桂森和蔡明阳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6-07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9年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何少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6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6年9月22日,公司已将3500万元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之内。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质保量、有序实施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使用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若项目建设加速,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承诺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1证券简称:盛屯矿业公告编号:2016-07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9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6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6年9月22日,公司已将3500万元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之内。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质保量、有序实施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使用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若项目建设加速,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承诺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用账户。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3名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