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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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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ST鲁丰 公告编号:2016-098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0月9日-2016年10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9日下午15:00至10月10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王连永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 73,242,7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062%。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72,487,7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247%。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5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15%。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796,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98%。

2、本次会议股东无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情况。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王景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2,963,7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17,7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518%。

2、 选举张河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2,829,3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83,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119%。

3、 选举韩妹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2,829,3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83,3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120%;

4、 选举王连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2,829,0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83,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041%。

5、 选举刘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2,829,0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83,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04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王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2,844,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98,1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017%。

2、选举王国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2,837,1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91,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174%。

3、选举孙宝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2,844,4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98,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097%。

4、选举邓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2,844,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98,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09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孙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

同意72,844,6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98,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149%。

2、选举付春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

同意72,844,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98,3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07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黄桂华、韦微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ST鲁丰 公告编号:2016-099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 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9月3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张河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王景坤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审议《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王啸先生。

委员:董事韩妹芳女士,独立董事邓岩女士。

(2)董事会提名、考核与薪酬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孙宝文先生。

委员:董事张河涛先生,独立董事王国强先生。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董事王景坤先生。

委员:独立董事邓岩女士,独立董事孙宝文先生。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张河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王连永先生、韩妹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韩妹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王连永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王连永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兴业四路南100米

联系电话:0543-2161727

传真:0543-2161727

电子邮箱:stock@loften.cn

以上议案1-6中人员简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议案3-6中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刘兴海先生为公司内审部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内审部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王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王平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兴业四路南100米

联系电话:0543-2161727

传真:0543-2161727

电子邮箱:wangping@loften.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内审部经理简历:

刘兴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1年,中专学历,1999年7月毕业于山东省滨州经济学校财务会计专业,2003年12月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曾任滨州高新热电有限公司财务科员、财务科科长、财务处处长。2011年2月至2016年6月任滨州高新铝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部部长。2016年7月至今任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审计员。

刘兴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3年,大学本科,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08年-2009年任职于淄博彤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2015年1月在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2015年1月至今任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7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ST鲁丰 公告编号:2016-0100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3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孙博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ST鲁丰 公告编号:2016-101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5年7月6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7月4日公司披露的《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5年11月5日、2015年12月4日、2016年1月5日、2016年2月5日、2016年3月11日、2016年4月8日、2016年5月7日、2016年6月7日、2016年7月8日、2016年8月6日和2016年9月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2015-076号、2015-083号、2016-001号、2016-013号、2016-019号、2016-028号、2016-046号、2016-057号、2016-070号、2016-081号、2016-091号)公告。

一、款项支付情况

截止2016年7月29日,远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博实业”)已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交易价款共计1,091,905,137.03 元汇入公司指定账户,远博实业将根据《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支付期限履行支付其余交易价款。

二、资产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割日前,本公司将与铝箔业务相关的存货、固定资产、知识产权等移交至全资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铝板”),并清理与瑞丰铝板等6家全资子公司的内部债权债务;同时,将全资子公司瑞丰铝板拥有的与铝板带业务相关的存货、固定资产移交至本公司。截止目前,相关标的资产已经交割完毕,标的资产涉及机动车辆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涉及知识产权的过户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标的资产的人员安置安排为:根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确定的“人随资产走”的原则。本次重组资产置换涉及的需进行劳动关系转移的人员,截止目前,鲁丰环保与全部员工已经办理劳动关系转移手续。

三、标的股权的过户情况

根据鲁丰环保与远博实业签署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持有的瑞丰铝板、上海鲁申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鲁申”)、鲁丰北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丰北美”)、鲁丰铝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丰香港”)、青岛鑫鲁丰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鑫鲁丰”)、山东鲁丰铝箔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丰制品”)100%的股权。

截止目前,鲁丰环保已将其所持鲁丰制品、上海鲁申和瑞丰铝板的100%股权过户给远博实业,将其持有的青岛鑫鲁丰和鲁丰香港的100%股权过户给青岛润丰(瑞丰铝板的子公司),并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其他标的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正在积极办理中。

四、后续事项

公司将积极完善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股权转让手续等各项工作,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