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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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6-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2016-060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委托理财概述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签订了委托理财合同,使用1,500万元购买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B款人民币理财产品。

公司2016年1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2016年度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进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

二、委托理财合同主体的基本情况

委托理财合同的主体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B款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开放型

3、产品测算收益率:实际存续天数与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的对应关系如下:

4、产品的申购:本产品按金额申购,按产品单位计算份额;在银行正常工作日内,当日起息的理财产品申购的起止时间为0:00-15:30(以银行后台系统受理申请时间为准),其余时间的申购申请在下一工作日起息。投资者首次申购的起点金额为100万元,追加投资时,增加申购额度按照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投资者可通过中信银行网上银行、现金管理和柜面进行申购。中信银行保留不接受认、申购申请的权利。

5、产品的赎回:本产品按份额赎回,赎回份额为1万份的整倍数。投资者赎回成功后,赎回资金中本金部分即时到账;收益部分在赎回成功后的下一工作日到账,赎回日至资金到帐日之间不计收益。投资者提出部分赎回时,如赎回后投资者持有份额不足100万份,则投资者需进行全部赎回。赎回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00-15:30,投资者可通过柜台等渠道进行实时赎回交易,其余时间不接受赎回。中信银行保留不接受赎回(含预约赎回方式)申请的权利。

6、申购总额:人民币1,500万元

7、产品申购日:2016年10月18日

8、产品期限:本产品无名义存续期限(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9、产品投资对象:

(1)货币市场类:现金、存款、货币基金、质押式回购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2)固定收益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基金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3)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和其他类: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基金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委托债权投资、人民币利率互换、人民币利率远期、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国债期货及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10、产品的收益(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中信银行将根据本理财产品投资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并至少于调整后的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启用前一个工作日公布,扣除相关固定费用后,理财资金运作超过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的部分作为中信银行投资管理费用。当投资者赎回时,采取“后进先出”原则,即优先赎回最近的申购份额,并按照其赎回份额的实际持有天数确定对应的测算收益率档,再根据存续期间每日实际启用的该档测算收益率计算和支付产品收益。

每份理财产品每日应得收益=该份理财份额赎回时实际存续天数所对应的该日实际年化收益率×1/365。(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余尾数四舍五入)

每份理财产品赎回时应得收益=∑该份额存续期间每日应得收益

11、产品的提前终止

(1)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债券市场或其他本理财产品投资领域出现重大变化,影响到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时,或中信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2)如本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信用状况发生恶化,中信银行合理判断可能影响资产到期正常兑付时,中信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3)若本产品规模低于产品规模下限时,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4)如果中信银行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中信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所得收益及本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若理财产品部分提前终止,相关清算规则届时另行公告;若理财产品全部提前终止,到期日相应调整为提前终止日。

(5)任何情况下,中信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并有权修改和调整上述提前终止规则。

(6)投资者可依照理财产品赎回约定进行赎回,除此之外,无提前终止权。

12、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具体风险如下: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终止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延期清算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委托理财相关事宜,财务总监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银行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7、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六、公司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近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55亿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7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2016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3、《中信银行理财产品理财合同》。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