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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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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创新(海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成城建设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海航创新 公告编号:临2016-125 900955 海创B股

海航创新(海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成城建设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反诉原告(本诉被告)。

涉案金额:4700万元人民币。

海航创新(海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8日发布了《关于浙江成城建设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公告》,披露了浙江成城建设有限公司诉公司子公司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花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号:(2016)浙04民初83号)】(详见公告编号:临2016-061)。

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获悉,海洋花园就上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反诉状》,同时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案件所涉工程的质量及修复费用情况进行鉴定,并预交了诉讼费。

一、本次反诉的基本情况

《民事起诉状》主要内容如下:

“反诉原告(本诉被告):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

住所地:平湖九龙山度假区2号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何青

反诉被告(本诉原告):浙江成城建设有限公司(简称“成城公司”)

住所地:平湖市黄姑镇周圩集镇

法定代表人:孙付根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反诉请求:

1、依法判令反诉被告向反诉原告支付因延期、质量问题、非法转包等违约行为给反诉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暂计4700万元(其中质量问题的具体损失以质量及修复费用鉴定报告为准);

2、依法判令反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6年5月16日,反诉被告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九龙山海洋花园景观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合称“工程协议”),在贵院起诉反诉原告主张68837262.8元的工程款和95600000元的垫资利息。但反诉被告承揽工程种存在延期竣工、工程质量严重瑕疵,违法转包等诸多违约行为。

反诉被告没有按照工程协议约定期限竣工,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2011年10月30日,事实上直到2014年10月30日才完成最终竣工验收,直到2014年12月30日方进行备案,延期竣工长达三年之久。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每延误一天竣工应支付发包人工程总价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即使按照反诉被告主张的实际竣工日期其也应支付约2000万的延期违约金。

反诉被告进行施工的土建、消防、给排水、电气等多项工程严重不合格。例如外墙漏水、屋面漏水、GRC装饰漏水和脱落、电梯井积水、地下室外墙渗水、伸缩缝盖板脱落、地下室伸缩缝漏水严重、桥架盖板未完全覆盖、消控室主机不能使用等等诸多质量问题。反诉原告多次要求反诉被告进行维修但多数情况下拒不维修。因外墙和屋面漏水严重、给排水管道漏水严重、电线未穿管须拆除重做、消控室主机不能使用、消防设备安装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等等导致大量工程需要返工;且因反诉被告承包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导致部分房屋买受人要求反诉原告退房。经初步统计质量问题造成返修的经济损失为2700万元。除此之外,反诉被告还将九龙山海洋花园景观桥工程违法转包。

反诉被告的上述违约行为不仅给反诉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影响了反诉原告房屋的销售。为了维护反诉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查明事实,依法支持反诉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本次反诉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反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时无法对该反诉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判断。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海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