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君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隋君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云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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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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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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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44.22%,主要系公司预付采购货款增加所致。
(2)应收利息期末较期初增加158.54%,主要系公司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100%,主要系公司年处理6万吨豌豆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建设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48.29%,主要系公司当期清缴税金,期末应交增值税、所得税减少所致。
(5)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减少40.68%,主要系期末银行借款应付利息减少所致。
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同期相比增长34.03%,营业成本同期相比增长51.16%,主要系本期销售市场稳步开拓,豌豆蛋白销售良好,本期新设子公司从事豌豆等大宗原料进出口贸易,销售材料收入和成本同期相比增长。
(2)销售费用同期相比增加96.07%,主要系本期销售运费增长,销售业务人员薪酬增长,同时公司为扩大销售促销活动增多,导致本期销售费用增加。
(3)管理费用同期相比增加41.95%,主要系本期增加管理人员及提高管理人员工资和资产折旧费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同期相比增加90.36%,主要系公司融资业务利息支出增加、汇率变动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同期相比增加129.20%,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预计坏账损失同期相比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同期相比增加293.20%,主要系本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相比增长866.84%,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期相比增长36.61%,收到税收返还同期相比增长178.71%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相比减少82.94%,主要系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期相比减少53.20%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相比增长176.26%,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同期相比减少28.14%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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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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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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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6-053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6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君敏主持。
1、审议通过了《2016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6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6年10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上,《2016年三季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6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6-052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5日以电话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美荣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6年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2016年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三季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6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2016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6年10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公告编号:2016-05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