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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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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83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润澜”)关于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6年10月26日,东方润澜将其持有的我公司17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质押期限半年。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此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5.43%,占公司总股本的6.12%。

二、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是东方润澜为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实业”)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东方润澜与东方实业均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东方实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我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东方润澜及东方实业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截至公告日,东方润澜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32,003,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2%,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东方润澜本次质押后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75,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5.43%,占公司总股本的6.12%。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