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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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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00 公司简称:江苏吴中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唯一、姚建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承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素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备注:上表数据是基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相关股东名册信息而编制。2016年9月29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51号)验证,确认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到账,本次会计报表中已相应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公司已于2016年10月13日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披露了发行完成后,截至2016年10月13日(股份完成登记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具体可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万元

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9月份公司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应收票据变动原因说明:收到的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货款增加和期末增加合并单位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而增加应收票据余额。

应收账款变动原因说明:期末增加合并单位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而增加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变动原因说明:期末增加合并单位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而增加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公司所属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收回了苏州市新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江分公司合作项目往来款。

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持有的江苏银行股权因江苏银行上市而公允价值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子公司受让天津嘉和昊成物流有限公司30%股权和增加对宿迁苏商置业有限公司的投资。

固定资产变动原因说明:期末增加合并单位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而增加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变动原因说明:期末增加合并单位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而增加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变动原因说明:期末增加合并单位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而增加无形资产。

商誉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对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的合并成本大于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部分形成商誉。

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原因说明:由于公司持有的江苏银行股权于第三季度上市,根据目前的股价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公司前期税务认可的可抵扣亏损,第三季度对该部分亏损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变动原因说明:公司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黄金租赁协议到期偿还。

预收账款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所属房地产企业预售房款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所属各子公司支付2015年末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所属房地产企业因上半年度预收房款而预交的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增加。

其他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期末尚未支付部分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合并对价; 增加合并单位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而增加其他应付款; 公司所属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增加对宿城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往来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比年初下降。

长期借款变动原因说明:借款到期偿还。

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持有的江苏银行股权因江苏银行上市而公允价值增加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本公积变动原因说明:因非公开发行股票而产生的股本溢价确认资本公积。

库存股变动原因说明:公司解锁限制性股票而减少相应的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持有的江苏银行股权因江苏银行上市而公允价值增加,确认其他综合收益。

少数股东权益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所属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合作方进行分红而减少其他方权益。

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公司1-9月贵金属加工业务收入、房地产业务确认收入和医药业务收入同比增长;新增合并单位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三季度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各业务收入增长而同时增加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公司1-9月因确认的房地产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而确认的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1-9月公司平均借款余额和借款利率较上年同期都有所下降。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1-9月公司所属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收回了苏州市新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江分公司合作项目往来款而转回坏账准备。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公司所属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收到平江区政府定销房项目合作收益3000万元。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因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公司前期税务认可的可抵扣亏损,第三季度对该部分亏损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所属房地产企业收到的房款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另外公司所属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收回了苏州市新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江分公司合作项目往来款。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收回年初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偿还银行借款,缩减银行融资规模。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为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在保持医药核心主业地位不变的同时,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的方式,进入具有广阔发展空间的化工行业(具体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至2016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具体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项目的Ⅲ期临床试验”正按计划持续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依据组长单位-CRO-申办方三方沟通的相关要求,继续进行内皮项目三期临床试验数据的自查及相应的资料完善补充工作,同时继续对产生的新数据进行回收审核;开展了内皮项目三期临床试验的独立影像学评价工作;开展了内皮项目三期临床试验的抗体检测工作。

截止2016年10月21日,公司内皮项目三期临床试验随访工作已全部结束,CRF表回收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继续加大对内皮研发项目的推进力度,并督促项目组全体成员一如既往严格按照药监部门及项目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密切关注国家药品审批政策的变化,全力以赴抓紧对该项目的管理及推进工作,争取于2016年完成内皮项目三期临床试验的各项工作。

3、上一报告期内,公司与自然人曹杨签订了《公司收购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24%的股权转让给曹杨,本次交易应收转让款2504.06万元,应承担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债务2448万元,实际转让价格56.06万元。由于交易对方部分转让款(500万元)未支付,公司对其提起了诉讼。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诉讼仍在进行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唯一

日期 2016-10-28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