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0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1.3公司负责人义宝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之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艳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自产煤炭622.39万吨,洗精煤产量449.42万吨,自产煤炭销售量528.63万吨;发电量18.05亿度,铝材加工量4.61万吨,铁路货运量1025.37万吨,设备制修量1.39万吨。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大幅度变动的项目:

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为本期应收款项回收资金较多的影响。

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为煤炭销售业务票据结算增加的影响。

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为收回原子公司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欠款以及煤炭业务应收款项减少的影响。

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预付工程款的增加。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为应收原子公司徐州四方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款项增加的影响。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将持有的徐州四方铝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关联方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为煤炭业务预收款的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为尚未发放的安全效益奖增加的影响。

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是期末计提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应计利息的影响。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为本期偿还的5亿元短期融资券的影响。

长期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为所属子公司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应付采矿权价款重分类的影响。

专项储备: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为安全维简费结余增加的影响。

3.1.2损益表大幅变动的项目:

财务费用:期末较同期增加较多,主要是所属子公司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延期缴纳采矿权价款的资金占用费增加的影响。

投资收益:期末较同期增加较多,主要是出售子公司徐州四方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增加的投资收益的影响。公司将持有的徐州四方铝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关联方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取得投资收益286,074,684.49元。

3.1.3现金流量表大幅度变动的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主要是本期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支付的各种项税费减少的影响。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净流出减少,主要是本期收到原子公司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尾款1.24亿元,去年同期无此事项。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为本期偿还贷款支出较同期增加的影响。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义宝厚

日期  2016年10月28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16-022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吴继忠先生辞去公司董事

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董事会收到吴继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继忠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吴继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吴继忠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

吴继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后,公司现任董事共6人,分别为非独立董事义宝厚、姜华、许之前、杨世权和独立董事袁永达、谢桂英,独立董事成员已为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郭伟华先生的辞职申请生效,不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郭伟华先生辞职情况详见公司[临2016-007]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16-023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牛旭亭先生辞去公司监事、

监事会主席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监事会收到牛旭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工作(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牛旭亭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监事会向为公司做出积极贡献的牛旭亭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16-024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在公司江苏分公司行政研发中心附楼317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6人,实到5人,委托出席1人(董事杨世权先生书面委托董事姜华先生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义宝厚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对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进行调整,由9人减少到6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修订内容见公司〔临2016- 025〕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工作规则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修订内容见公司〔临2016- 025〕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修订内容见公司〔临2016- 025〕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16-025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将上述三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及公司董事会成员由9人减少到6人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二、修订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则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成员由9名调整为6名,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对《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则》第十五条作相应修订。原为:“第十五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现修改为:“第十五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三、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有关要求及公司董事会成员由9人减少到6人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0508             公司简称:上海能源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