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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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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云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霍恩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表项目发生大幅度变化的项目分析

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发生大幅度变化的项目分析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大幅度变化的项目分析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高空风能发电站绩溪项目已通过安徽省及所辖宣城市、绩溪县等部门规划、土地、水资源评价、节能评价、环境综合评价的各类评审、公示及批复,安徽省发改委为促进高空风能发电创新性技术更加健康稳定发展,委托国家新能源研究规划权威机构对该项目的技术创新性进行整体评价,待取得安徽省发改委项目立项核准批复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将正式报送中国证监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已于2016年2月16日获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第三十五次)股东大会批准;2016年6月20日公司2015年年度(第三十六次)股东大会决议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7年6月20日。

2、报告期内,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按照与三五集团所签订合作协议,积极推动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六公路区域地块开发而进行前期报批筹划工作,拟与三五集团战略合作筹建集生活、购物、工作、娱乐、文化、艺术与一体的大规模、多功能综合文化旅游服务产业区,目前仍然在不断地进行完善整个园区的规划设计。

3、本公司与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土地储备中心”)于2015年12月15日签署关于辽源西路209号地块清退补偿协议(详见2015年12月16日临时报告:临2015-039号),由土地储备中心向公司支付人民币29,967万元作为地块腾地搬迁补偿费用。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全部补偿款并进行财务会计处理。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 闪

日期 2016-10-29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16-036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通知时间:2016年10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召开时间:2016年10月27日;

地点:上海;

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五)主持:陈闪董事长;

列席(书面邮件方式):

监事:顾觉新、边庆华、刘应勇

董事会秘书:袁志坚

高级管理人员:孙云芳、陈海明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 反对:0 弃权:0

2、关于向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以本公司所拥有的上海市宝山区真大路560号宝山区大场镇03坊6丘地块《上海市房地产证》【沪房地宝字(2000)第028021号】为抵押担保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人民币1,500万元,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闪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6 反对:0 弃权:0

3、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欧元13.5万元共同设立Sinnolabs香港有限公司,并占其16.67%股权,该投资需报有权部门核准;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永久自行车有限公司、上海中路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出资人民币250万元、200万元增资上海轺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设迹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占15%、10%股权;授权管理层签署文件并办理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6 反对:0 弃权:0

该三项对外投资均属公司主营业务中的财务性投资业务,投资金额小且合计未达到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由于公司本年度对外投资业务已达到2015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的2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将该三项对外投资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4、关于租赁办公用房的议案:同意租赁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的办公用房,全年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合计为3,171,156元。授权管理层签署文件并办理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6 反对:0 弃权:0

5、关于LPG燃气助力车分公司歇业的议案:同意LPG燃气助力车分公司予以办理歇业清算。授权管理层签署文件并办理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6 反对:0 弃权:0

三、报备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0818 公司简称:中路股份

900915 中路B股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