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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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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02 公司简称:哈空调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杨凤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万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巧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召开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用新承诺替代股权分置改革中股权激励承诺的提案》,将原承诺“于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择机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哈空调股东大会委托董事会制定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更换为“从2014年开始,按照公司现金分红的一定比例计提激励基金,对哈空调的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进行奖励且该特别嘉奖仅限于购买哈空调股票”。 具体方案由哈空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

相关公告详见2014年8月5日、8月2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目前,哈空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正在按照股东大会授权研究制定《特别嘉奖激励基金实施方案》。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净利润为-82,455,131.63元,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

公司名称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凤明

日期 2016-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