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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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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傅跃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艳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秀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元)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元)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元)

资产负债损益变动原因说明: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8,501万元,较期初增加67%,主要系下属北京法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往来单位在年底才清账回款,以及季度末为周末,应收信用卡返款推迟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6,559万元,较期初增加142%,主要系下属各单位本期支付待摊销的年终奖、租金、物业费、广告费等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25,972万元,较期初增加508%,主要系2016年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4)应付股利期末余额14,080万元,较期初增加18,697%,主要系公司下属北京燕莎友谊

商城有限公司尚未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5)预计负债期末余额633万元,较期初减少80%,主要系下属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里堡西单商场关店预计的负债在2016年支付赔偿款、处置资产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89万元,较期初减少43%,主要系计提坏账准备比同期减少所致。

(7)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390万元,主要系2016年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

品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695万元,较上期减少42%,主要系下属天津新燕莎奥特莱斯商

业有限公司上期收到政府补贴较本期多583万所致。

(9)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69万元,较上期减少58%,主要系比较基数小。

现流变动原因说明: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净流入为16,499万元,较上期多流入29%,主要系销

售下降,支付的各项税费相应减少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净流出为108,324万元,较上期多流出4,299%,主要

系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净流出为12,456万元,较上期少流出10%,主要系上

期多偿还债务2000万元,以及下属公司支付少数股东分红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傅跃红

日期 2016-10-27

证券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首商股份 编号:临2016-027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修订《反舞弊与举报机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内部治理和风险控制,防治舞弊,保证公司经营目标实现和可持续发展,并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监管机构要求,公司对《反舞弊与举报机制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1、删除原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其后各条序号相应调整。

2、原第二十四条 犯有舞弊行为的党员干部,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按党纪政纪处理。

修订为:第二十三条 犯有舞弊行为的党员领导人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按党纪处理。

3、修改电子邮箱地址为:shenji@newyansha.com.cn

4、依据本管理办法编制的《反舞弊工作规范》,作为附件,增加在最后。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首商股份 编号:临2016-028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3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6年1-3季度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6年1-3季度,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注:2016年1-3季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法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开门店53家,关闭门店25家;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西羽戎腾商贸有限公司新开门店1家,关闭门店1家;公司十里堡西单商场于2016年1月关闭。

二、2016年1-3季度,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2016年1-3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723 公司简称:首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