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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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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锦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安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安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14日起停牌,并于4月21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相应的审计、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等工作,对交易方案进行了审慎的协商与论证,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201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二○一六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方主要经营文化旅游及配套地产业务,由于近期国内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和平潭土地政策的影响,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本次重组各方友好协商,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交易各方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召开了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投资者说明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10月27日起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对上市公司近期内的战略转型发展规划有一定不利影响,但是,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重组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在立足现有产业的基础上,通过科学优化生产组织、适时调整经营计划、强化内部管理、力推降本增效等措施,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顺行。同时,公司未来还将围绕行业整合、产业升级、转型发展等长远发展规划,积极寻求战略合作,引进优质资产,进一步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公司与关联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2015年度实施的重大资产置换过程中,新泰钢铁在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和资产权属等方面做出了相关承诺,本公司在资产权属等方面做出了相关承诺,相关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详细披露。截至报告期末,相关承诺方均不存在违反承诺的行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锦龙

日期 2016-10-28

公司代码:600408 公司简称:安泰集团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