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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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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新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少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5月23日,公司因筹划并购相关资产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2016年6月6日,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于2016年6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策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2016年7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7月14日披露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2016】第61号)之要求更新和修订的重组预案等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相关公告。2016年7月14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召开了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介绍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就市场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同时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公司声音”栏目进行了网络文字直播。具体内容详见于2016年7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并于7月1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2016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可见2016年8月20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16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可见2016年9月7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16 年 9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2468 号),具体内容详见于2016年9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7)。2016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2468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具体可见2016年10月1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16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2016年上半年度相关审计报告的议案》,具体可见2016年10月24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16年10月24日,通过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认真的研究和落实,按照《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要求对其中涉及到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2468 号)之反馈意见回复》。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相关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推进,公司已对置出资产涉及的部分股权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交易的有关事宜。同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情况如下:

(1)公司决定将所持有的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75%的股权以人民币3216.67520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公司决定将所持有的宁波极派生物仪器有限公司49%的股权以人民币261.72095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极派生物仪器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7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公司决定将所持有的宁波慈溪建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3.36%的股权以人民币335.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慈溪建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公司决定将所持有的慈溪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的股权以人民币2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慈溪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完成了工商变更核准手续。

(5)公司决定将所持有的新海欧洲有限公司100%股权和X-Lite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获得变更后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并将两家境外公司投资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宁波新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X-Lite有限公司境外登记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新海欧洲有限公司境外登记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新华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2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