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4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10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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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平煤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53号)。现对原公告“附件1:授权委托书”中累积投票议案名称部分信息进行补充。具体更正后的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授权委托书”部分。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16年10月2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11月10日9 点 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10日
至2016年1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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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8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第2、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披露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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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