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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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大晟文化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16-061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收到董事表决票9份,实际收到8份,董事徐立坚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以传真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管理办法、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或制定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会计核算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办法》、《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上修订或制定的相关制度、管理办法、细则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相关制度、管理办法、细则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 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及丰富的影视、游戏行业审计经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瑞华在2015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任务。

经慎重考虑,拟续聘瑞华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

股票简称:大晟文化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16-062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收到监事表决票3份,实际收到3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以传真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 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及丰富的影视、游戏行业审计经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瑞华在2015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任务。

经慎重考虑,拟续聘瑞华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1月11日

股票简称:大晟文化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16-063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 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及丰富的影视、游戏行业审计经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瑞华在2015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任务。经慎重考虑,拟续聘瑞华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报告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满足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鉴于此,我们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