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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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6-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16-073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第三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60号”文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1,7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9,997,750.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1,702,249.8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年10月30日到账。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 年10月3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2014]AH0004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合肥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注: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型数控机械压力机技术改造项目”终止实施。

截至2016年10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467.90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1.6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015年11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1月4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我们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同意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

3、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备查文件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