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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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16-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6-051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具体内容请见2015年9月1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

公司已于2015年11月16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SCP289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公司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目前,公司2016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已完成发行,募集资金5亿元人民币已全额到帐。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完成2016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5亿元的发行,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采用固定利率发行,最终确定的利率为3.78%。簿记建档日为:2016年11月24日-2016年11月25日,起息日为2016年11月28日,期限为270天。有关公司此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详情参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6-052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发出表决票九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收回表决票九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以及追加银行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实际情况,为确保公司有足够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资金,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及追加201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柒亿伍千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本议案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以及追加银行授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6-053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以及追加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已授信情况概述

经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5月17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6年度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柒拾叁亿伍仟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二、新增以及追加银行授信

根据实际情况,为确保公司有足够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新增以及追加201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柒亿伍千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详细情况如下:

1、新增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整,该额度由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共同使用;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追加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

本议案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新增以及追加银行授信审议通过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捌拾壹亿元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同时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傅光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分别承担。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各家银行申请新增以及追加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满足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新增以及追加银行授信额度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以及追加银行授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