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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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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报告

2016-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债券简称:12大康债 债券代码:112102 公告编号:2016-137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报告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鸭嘴岩工业园3栋)

2016年12月

重要声明

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本临时报告。

第一节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概要

一、债券名称

2012年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12年7月3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001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3.3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债券简称:12大康债

债券代码:112102

四、发行主体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五、发行规模

3.3亿元人民币

六、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七、债券期限

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债券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一)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30% 。

(二)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三)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2年8月23日。

(四)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8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五)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2017年8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九、债券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由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期债券发行时由陈黎明(本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妻子严瑛为一致行动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3年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控股股东变更为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6月30日,经本期债券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本期债券担保人变更为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十、信用级别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出具了本期债券《跟踪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6】跟踪第【536】号01),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十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公司已聘请中德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十二、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第二节关于公司累计新增借款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累计新增借款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4月24日出具的本公司201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2-280号),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净资产为58.01亿元。

根据本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披露的《公司债券临时报告》: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新增借款28.21亿元,占公司2015年底净资产的比例为48.63%。

截至2016年11月30日,本公司2016年度累计新增借款约为37.26亿元(未经审计),占本公司2015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64.23%,超过60%。本公司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累计新增借款明细如下:

1、公司新增短期借款合计约32.09亿元;

2、公司新增长期借款合计约5.17亿元。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的上述新增借款情况构成重大事项,本公司就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本公司上述新增借款属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的正常融资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当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充足的支付能力保证上述借款按期足额还本付息。本公司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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