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6-43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符合机构设置的合规性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流程、人员配置,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决定在组织机构设置方面,进行以下调整:
审计稽核部由经理层直接管理调整为由董事会所属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人力资源部与党委组织部职责合并,调整为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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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公司开展转融券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转融券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制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上述议案五、议案六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拟于2017年1月16日9:30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四、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6-44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转融券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盘活持有的金融资产,分享证券市场创新业务发展红利,增加公司收益,根据《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决定将持有的4,680万股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股票,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开展转融券业务。
上市公司出借的股票,由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负责偿还。证金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证券类金融机构。证金公司从证券出借人融入证券的费率定为3天期1.5%、7天期1.6%、14天期1.7%、28天期1.8%、182天期2%。进行转融券业务不影响所有人权益,证券出借期间发生证券分红派息、送股或转增股等的,借入人需将股利、红利和股票一并还给出借人。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委托中信建投进行转融券业务的标的物为华夏银行股票4,680万股(股票代码600015),公司持有的华夏银行股票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转融券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开展的转融券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拟出借的4,680万股华夏银行股票,由证金公司负责偿还。证金公司作为转融通业务的金融平台,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市场信誉,安全性较高。
(二)开展转融券业务不影响出借人的收益权,证券出借期间发生证券分红派息、送股或转增股等股利、红利和股票都归出借人。
(三)本次公司开展转融券业务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实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进行转融券业务,可在资产安全的前提下,盘活公司的存量股票,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五)同意公司将持有的4,680万股华夏银行股票,委托中信建投进行转融券业务。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转融券业务,可在资产安全的前提下,盘活公司的存量股票,为公司带来一定收益。
五、报备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6-45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及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含)365天。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1、发行主体: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在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每期发行规模视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3、发行期限:短期融资券的融资期限不超过(含)365天,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两年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债券利率:根据公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6、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7、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障公司短期融资券的顺利注册发行,提高相关工作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员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监管政策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具体的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相关事宜。
2、审核、修订、签署及决定发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
3、聘请本次发行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4、办理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登记、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一切相关事宜和手续。
5、根据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的变化情况,决定继续实施或终止实施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项目。
三、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四、报备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6-46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及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6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含)270天。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1、发行主体: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60亿元,在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每期发行规模视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3、发行期限:超短期融资券的融资期限不超过(含)270天,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两年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债券利率:根据公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6、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7、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障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顺利注册发行,提高相关工作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员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监管政策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具体的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相关事宜。
2、审核、修订、签署及决定发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
3、聘请本次发行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4、办理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登记、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一切相关事宜和手续。
5、根据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的变化情况,决定继续实施或终止实施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项目。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四、报备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6-47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月16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层大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6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30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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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6年12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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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国有股及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2017年1月11日至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6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按照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参会资格;
(二)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三)联系电话:010-88825988 传真:010-88825988
联系人:蒋舒 王明辉
邮政编码:100190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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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