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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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16-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54,872,371.59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8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8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4,774.56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0,349.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16〕478号验资报告验资并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有资金或负债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8132号),截止2016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5,487.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4,872,371.5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2月29日出具了天健审〔2016〕8132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6年11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且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8132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4,872,371.5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行为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6〕8132号《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8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资本等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84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0,336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478号验资报告。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根据公司2013年1月22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及2014年4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情况,相应修改或修订公司章程;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2016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目前,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已取得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1386542340

名称: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如东经济开发区新区淮河路33号

法定代表人:曹彩红

注册资本:20336万元整

成立日期:1989年10月12日

营业期限:1989年10月12日至******

经营范围:石油机械设备、工具及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通用机械、预应力锚固体系及派生产品、铸钢件制造、销售;热处理加工;机械修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