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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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

2016-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6-037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通知,集团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重大事项有可能涉及股份公司发行A股股份购买集团公司资产事宜。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当日申请紧急停牌,同时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9日起连续停牌,并于2016年12月9日发布了《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0)。

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发布的《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2)确认上述重大事项构成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根据相关规定于2016年12月16日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前股东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3),公告了截至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16年12月8日)公司股东总人数及前10大股东、前10大流通股股东情况。于2016年12月22日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4),公告开展选聘中介机构等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完成选聘部分中介机构的工作,并继续针对该事项论证及完善过程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