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2016-210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2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问闻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华盛玖号(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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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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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华君金控系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所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关联股东鲍乐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陈一宏、张乐天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6-211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近日,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营口富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富润”)收到政府补贴人民币979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补贴资金将作为公司递延收益。
根据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下发的《关于给予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的批复》(辽营沿委发【2016】216号,以下简称“批复”),鉴于公司“光伏设备及研发建设项目”系营口富润在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投资的生产项目,用地处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二期,为扶持该项目发展,经管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公司基础建设补贴资金979万元人民币,用于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二、 补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收到的上述补贴资金将作为递延收益计入公司当期报表,对公司当期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6-212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5年10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5号),江苏证监局就本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155)。
截至目前,公司共收到728起证券虚假陈述股民索赔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14,535.55万元,其中共同被告案件涉及金额为人民币3,631.56万元,上述案件均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于2016年10月9日披露了前期646起股民索赔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13,531.13万元,详见公司的临2016-169号公告。2016年10月9日至今,公司新增82起股民索赔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1,004.42万元。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728起股民索赔案件中,107起案件已和解,涉及金额合计人民币2,367万元,该部分已由公司股东杨怀进先生承担;另有429起案件已开庭审理,其中已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案件305起,涉及金额共计人民币6,541.03万元,其余尚未判决;上述305起案件已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中26起案件,涉案金额428.56万元已二审开庭审理;剩余192起案件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三、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根据诉讼目前进展情况,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2016年10月9日至今,公司新增的82起股民索赔案件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为人民币803.54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6-213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6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孟广宝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汇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在香港投资设立海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Hareon Investment (HongKong) Co.,Ltd)(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金)为10,000港币。主要从事能源项目及相关能源电站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投资管理与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境内外投资并购、股权投资。(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公司拟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海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计划在香港投资设立海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areon Investment Holdings Co.,Ltd)(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金)为10,000港币。主要从事能源项目及相关能源电站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投资管理与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境内外投资并购、股权投资。(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详见2016年12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214)。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常州金坛海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新能源”)计划在江苏省金坛市投资设立金坛海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常州金坛海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新能源拟以现金认缴出资19,000万元人民币,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金坛海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坛海润”)增资19,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坛海润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元增加至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海润新能源持有金坛海润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涉县中博瑞”)拟用其涉县项目光伏发电设备与江山宝源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租赁”)进行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9年(如被担保人股权发生股权转移,则担保责任至股权转移完成后解除)。同时公司拟用所持有的涉县中博瑞股权为此次融资提供质押。
本议案详见2016年12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215)。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6-214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海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Hareon Investment (HongKong) Co.,Ltd)、海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areon Investment Holdings Co.,Ltd)(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汇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在香港投资设立海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Hareon Investment (HongKong) Co.,Ltd)(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金)为10,000港币。主要从事能源项目及相关能源电站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投资管理与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境内外投资并购、股权投资。(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海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计划在香港投资设立海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areon Investment Holdings Co.,Ltd)(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金)为10,000港币。主要从事能源项目及相关能源电站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投资管理与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境内外投资并购、股权投资。(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于2016年12月3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上述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海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Hareon Investment (HongKong) Co.,Ltd)
1、公司名称:海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Hareon Investment (HongKong) Co.,Ltd)(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10,000港币
3、注册地址:香港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主营业务:能源项目及相关能源电站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投资管理与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境内外投资并购、股权投资。(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6、主要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汇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拟认缴10,000港币,占注册资本的100%。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海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areon Investment Holdings Co.,Ltd)
1、公司名称:海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areon Investment Holdings Co.,Ltd)(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10,000港币
3、注册地址:香港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主营业务:能源项目及相关能源电站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投资管理与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境内外投资并购、股权投资。(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6、主要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海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认缴10,000港币,占注册资本的100%。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公司未来主要从事项目投资、境内外投资并购、股权投资等业务。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拟设立的子公司尚需经过工商等政府部门的核准方能实施,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投资事项及业务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6-215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涉县中博瑞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8亿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771,589.97万元人民币。其中,对涉县中博瑞累计担保金额为0万元人民币。
● 担保期限:9年。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涉县中博瑞”)拟用其涉县项目光伏发电设备与江山宝源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租赁”)进行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9年(如被担保人股权发生股权转移,则担保责任至股权转移完成后解除)。同时公司拟用所持有的涉县中博瑞股权为此次融资提供质押。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3、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偏店乡赵峪村民委会院内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李红波
6、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及销售;光伏发电技术的研发及咨询服务;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的集成、销售。
7、股东情况: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100%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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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9年(如被担保人股权发生股权转移,则担保责任至股权转移完成后解除)。
3、担保范围: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涉县中博瑞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该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用其涉县项目光伏发电设备与江山宝源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9年(如被担保人股权发生股权转移,则担保责任至股权转移完成后解除)。同时公司拟用所持有的涉县中博瑞股权为此次融资提供质押。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币1.8亿元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71,589.97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6.21%。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