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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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

2017-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2017-013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高送转议案

●提议高送转的股东承诺未来12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2016年年底总股本242,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

二、股东提议高送转的情况及理由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提议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以2016年年底总股本242,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

(二)提议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高送转的主要理由:本次提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满足公司当前经营活动需要、有利于公司优化股本结构和未来发展。

(三)提议股东承诺,如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送转议案,将在股东大会上投票同意该项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全体董事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会从公司2016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以及股本结构优化等方面综合考虑,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且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三)公司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四、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提议股东于2016年11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2,5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3%;于2016年11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3,114,48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9%。

(二)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公告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根据报告书(草案)内容,公司拟向配套融资认购方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按21.49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提议股东拟认购配套融资10.5亿元,占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70%。目前,该报告书(草案)已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受理,提议股东具体认购情况需以证监会审核结果为准。提议股东承诺未来12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高送转提案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重大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在董事会审议通过高送转议案前后6个月内,公司无限售股解禁及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三)董事会向广大投资者明确做出以下风险提示:高送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