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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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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无偿转让本公司股份
事项获得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2017-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3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无偿转让本公司股份

事项获得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无偿转让本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商业总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8.58%的股份,即276,824,640股,无偿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安徽辉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投资”)。

2017年2月23日,本公司收到《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同意无偿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给全资子公司的批复》(供发财[2017]8号),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已同意将商业总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276,824,640股股份无偿转让给辉隆投资。

本次转让完成后,商业总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辉隆投资将持有本公司276,824,64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58%。鉴于辉隆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商业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本次股份无偿转让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豁免辉隆投资的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本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