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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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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编号:临2017-009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2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2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从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形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宜宾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整,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贷款,提供抵押的资产为公司自有的部分机器设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17-010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2月23日,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宜宾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整,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贷款,提供抵押的资产为公司自有的部分机器设备。

以上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