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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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更正公告

2017-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17-009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该公告“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之“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7年2月23日、2017 年2月24日、2017 年2月2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应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二个交易日(2017 年2月24日、2017 年2月2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其他内容未变,更正后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全文内容参见本次公告附件。由此给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深表歉意,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日

附:更正后2017-007号公告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17-007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二个交易日(2017 年2月24日、2017 年2月2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2017年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中所列示的公司风险因素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提示,上述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本公司再次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的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小品类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盐津铺子”品牌的休闲食品,包括休闲豆制品、凉果蜜饯、坚果炒货、休闲素食、休闲肉制品五大类近百种产品。随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和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及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日趋严格,食品质量控制已经成为食品加工企业的重中之重。此类风险将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趋严,将促使公司加大投入而导致成本上升;二是国家有关添加剂的政策发生变化,如禁止添加某种添加剂或要求大幅减少,在短期难以迅速调整工艺配方的情况下可能会影响某种产品的生产经营;三是公司的运营过程中出现疏忽,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或事故,可能影响公司的品牌美誉度,从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的小品类休闲食品品种较为齐全,能有效分散个别品种经营中出现的风险;公司建立了以“源头控制、自主生产、产品溯源”为核心的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实现对采购、生产、销售三个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公司的管理符合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公司自成立以来,从未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尽管公司应对风险的能力较强,但仍不能完全规避食品质量安全控制风险。

(二)行业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导致的行业发展风险

公司所处的小品类休闲食品行业,整个行业自动化程度较低,精细化的深加工尚未普及,市场上大多数的生产者规模较小,生产技术落后,不少还保持着家庭作坊式的生产,无法全面实行采购、生产、销售过程中关键环节的食品安全控制。若同行业其他企业不能严格控制食品质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会给整个行业形象和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近年来国家强化了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管,组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重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质检、发改委、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卫生等部门也强化了监管力度。虽然整个行业爆发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在下降,但如果个别企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将会波及整个行业,对行业形象、消费者信心造成严重损害,从而会对包括本公司在内的行业内的企业产生重大影响。

(三)市场出现假冒伪劣产品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努力发展,公司已成为我国较具影响力的中国传统特色小品类休闲食品企业。公司非常重视产品质量、企业形象和品牌美誉度,在多年的市场开拓过程中树立了良好的产品口碑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先后获得了“湖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湖南省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奖”、“湖南省名牌产品”、“湖南省十大最具影响力农产品品牌”等荣誉,“盐津铺子”商标于2011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中国驰名商标”。随着公司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升,部分不法人员或企业可能生产或销售涉及公司品牌的假冒伪劣及侵权产品,若上述违法行为不能得到及时的制止,将会给公司声誉、品牌形象及经济效益等诸多方面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发展迅速,是国内小品类休闲食品的领导品牌之一。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公司产品毛利率较高,可能会吸引国内外其他企业加大投入,实现技术优化和产能扩张,从而加剧市场竞争,导致主要产品价格下跌、毛利率下降,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本次发行上市当年即期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和产生预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和市场开拓周期,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可能导致投资者即期回报有所下降。2016年1月31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是否摊薄公司即期回报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等事项的议案》。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但公司仍存在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即期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六)跨区域经营的风险

截至2016年6月,公司产品销售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形成了以湖南长沙为生产基地、辐射全国的销售网络。目前公司的主要销售区域为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地,并在上述地区形成了市场领先的竞争优势。但随着公司销售网络向全国推广,虽然可以借助大型连锁商超在各地的卖场实现市场扩张,降低新市场拓展的不确定性,但各地区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产品需求、口味偏好不同,对公司品牌和产品的认知、理解和接受均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存在一定的跨区域经营风险。

(七)销售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传统特色小品类休闲食品具有季节性消费的特点,节假日与平时的销售存在较大差别,销售旺季集中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前后。如果在销售旺季,公司不能准确把握市场,提前组织安排生产、调整库存,公司将面临备货不足流失市场份额或部分产品过剩造成产品积压的经营风险。

(八)办事处办公仓储用房租赁的风险

公司办事处租赁房产作为地区办事处的办公、仓储及外派员工居住用房,其中部分物业的出租方未能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且未向公司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公司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存在被撤销或未生效的风险;公司部分承租房产证载用途为住宅,公司在实际使用中作为办公用房。上述物业主要用于办公、仓储及外派员工居住,并非公司主要经营场所,且均非生产用房。由于公司各地办事处对租赁物业没有特殊要求,可选择的办公物业用房范围较广,目前租赁物业的租金价格不高,且公司办公场所固定资产较少,容易搬迁,因此公司不存在对目前租赁的办事处办公场所、仓库及员工宿舍的依赖,在房地产市场上另行租赁相同功能的物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若因出租方原因导致公司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被撤销或未生效,公司可依法要求出租方赔偿受到的损失。公司在过去的经营中并未发生过因租赁物业被有权第三方主张无效或被有权机关认定无效的情形。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采取措施避免潜在风险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仍然存在因无正式产权证明无法继续承租,短期内影响个别办事处经营的风险。

(九)募集资金投向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休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食品安全研究与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年新增销售收入和年新增利润总额将大幅增加。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提出经过了慎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对公司的市场份额、竞争优势、营销网络和管理能力等进行了深入分析。公司认为新增产能的规模与市场规模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相适应,但不排除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效益与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的效益存在一定的差异。

(十)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6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6.52%、24.76%、22.80%及14.13%。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而包括募投项目在内的项目建设、工艺调试与优化均需要一定时间,将导致建设项目难以在短期内达产,公司存在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十一)税收优惠风险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全资子公司长沙盐津铺子农副产品初加工有限公司、修水县盐津铺子农副产品初加工有限公司属于从事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报告期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税收优惠对公司的发展与经营业绩的提升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如果未来国家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取消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或者公司业务及产品不被认定为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范围,致使公司不再享受此类税收优惠,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造成一定的影响。

(十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学武先生及张学文先生,二人共同控制本公司,实际控制本公司合计94.55%的股权。本次发行后,张学武先生及张学文先生实际控制的股份比例仍然较高。若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不利影响,可能会给公司及中小股东带来一定的风险。

(十三)快速发展引发的管理风险

目前,公司与全国各地经销商、大型连锁商超系统建立合作关系,但是多区域市场经营需要较强的管理能力作为基础。因此,随着未来市场的扩大,若公司无法在管理上实现快速响应,将对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随着公司股票发行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大,生产及管理人员也将相应增加。若公司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配置未能跟上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将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