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2017-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023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于近日收到福州仲裁委员会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17)榕仲受字第091号】。公司就福建瑞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瑞鑫”)及上海瑞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恩”)两家公司因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以下简称“ 本案”)向福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州仲裁委”)申请裁决,福州仲裁委员会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予以受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 仲裁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福建瑞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瑞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二) 仲裁请求

1、裁令被申请人福建瑞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限期向申请人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余款人民币2672.2万元;

2、裁令被申请人福建瑞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791.92万元(暂计算至2017年2月28日止),后以未付工程余款人民币2672.2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1日起每日按万分之六比例计算向申请人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至全部付清工程余款之日止。

3、裁定准允申请人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福建瑞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12MW余热发电工程资产及经营权在尚欠工程款2672.2万元及违约金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裁定被申请人上海瑞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福建瑞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一、二项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5、本案仲裁费、保全费由被申请人共同负担。

(三) 本次仲裁基本情况

1、2013年4月,公司与上海瑞恩签订《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12MW余热发电工程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上海瑞恩将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12MW余热发电工程承包给公司,合同总价款人民币1920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办理项目资产抵押手续,上海瑞恩同意将本项目经营权抵押给公司。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向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2013年8月,公司与上海瑞恩及福建瑞鑫签订《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12MW余热发电工程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原合同中上海瑞恩义务由福建瑞鑫承担,上海瑞恩对福建瑞鑫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2013年4月,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新能源”)与上海瑞恩签订《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12MW余热发电工程设备采购供货合同》,约定余热电站部分设备由恒大新能源采购供货,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2400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办理项目资产抵押手续,上海瑞恩同意将本项目经营权抵押给恒大新能源。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2013年8月,恒大新能源与上海瑞恩及福建瑞鑫签订《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12MW余热发电工程设备采购供货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原合同中上海瑞恩义务由福建瑞鑫承担,上海瑞恩对福建瑞鑫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5、涉案工程于2014年3月30日竣工验收并进行了结算。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4320万元,至2017年2月28日福建瑞鑫累计仅支付工程款1647.8万元,尚欠工程余款2672.2万元。

6、2015年11月25日,公司与恒大新能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恒大新能源将对福建瑞鑫债权(至2015年10月)账面余额价值人民币1935万元转让给公司。恒大新能源于当月将此协议情况书面通知了福建瑞鑫。

公司认为《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12MW余热发电工程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合同》《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12MW余热发电工程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12MW余热发电工程设备采购供货合同》《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12MW余热发电工程设备采购供货合同补充协议》均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上海瑞恩及福建瑞鑫违反合同约定拒付工程余款已构成严重违约,为保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简要说明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尚有零星、小额经济纠纷等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次公告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

目前福州仲裁委已对本案进行受理,但最终裁定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故公司暂时无法对该诉讼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判断。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案件受理通知书》【(2017)榕仲受字第091号】

2、《恒大高新:仲裁申请书》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