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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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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2017-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公告编号:2017-016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74号),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或“公司”)已完成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实施工作。在募集配套资金过程中,相关方宁波赛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赛特投资”)、南京创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毅投资”)作出的主要承诺事项及目前的履行情况如下:

一、股份锁定期承诺

就股份锁定事项,赛特投资与创毅投资均做出如下承诺:

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科大讯飞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之后按《股份认购协议》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若因科大讯飞转增股本、送红股等原因而增加,则增加部分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就避免同业竞争事项,赛特投资与创毅投资均做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企业目前没有或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

2、对本企业下属全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本企业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以及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方相同的义务,保证不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3、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如可能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上市公司的竞争:(1)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经营;(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其他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方式。

4、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上市公司,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上市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

5、本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

三、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就规范关联交易事项,赛特投资与创毅投资均做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本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2、在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在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截至公告之日,上述承诺尚在履行过程中,承诺各方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