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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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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17-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0版)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7-023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4月11日公布2016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接待时间:2017年5月3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

2、接待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届时会有人员指引)

3、公司参与人员:董事长黄河清先生、财务总监胡春荣先生、董事会秘书张雷刚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4、登记预约方式:请有意向参与此次活动的投资者于2017年4月26日9:30-16:30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提前预约登记,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蒋昊

联系电话:0579-82216776 传真:0579-82212758

5、来访证件: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6、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参加活动的所有投资者进行登记并要求投资者签署《保密承诺书》。

7、参加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投资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请提前半小时到达活动地点。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7- 024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 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黄河清先生、财务总监胡春荣先生、董事会秘书张雷刚先生、独立董事刘伟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7-025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芜湖万里扬变速器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度完成收购芜湖万里扬变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万里扬”,原名“芜湖奇瑞变速箱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芜湖万里扬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汽车”)持有的芜湖万里扬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1,204.46万元。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6〕第2014号),截至2015年12月31日,芜湖万里扬全体股东权益价值为260,006.80万元(以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芜湖万里扬100%股权的整体价值按评估值确定为260,006.80万元。其中: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向奇瑞汽车合计支付160,000万元;以现金方式向奇瑞汽车合计支付100,006.80万元。向奇瑞汽车发行股份价格为9.68元,发行股份数量为165,289,256股。

同时,公司向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资管-万里扬通鼎2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蔡锦波、盛春林、金锦洪、张正明和徐伯坚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1,204.46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价格为9.18元,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64,710,744股。配套募集资金扣除中介费用后,用于支付购买芜湖万里扬的现金对价、偿还公司银行借款及补充芜湖万里扬所需流动资金。

公司上述重组事项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向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72号)批准,交易各方已完成重组约定事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芜湖万里扬100%股权。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芜湖万里扬原股东奇瑞汽车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奇瑞汽车承诺芜湖万里扬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仅指因芜湖万里扬向奇瑞汽车及奇瑞汽车的关联方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净利润,该净利润不含芜湖万里扬与除奇瑞汽车及奇瑞汽车的关联方外的第三方所产生的的收益及芜湖万里扬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人民币 2.00 亿元、2.20亿元、2.42亿元及2.66亿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芜湖万里扬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1,529.61万元,扣除芜湖万里扬与除奇瑞汽车及奇瑞汽车的关联方外的第三方所产生的的收益及芜湖万里扬的的非经常性损益后为21,498.79万元,超过承诺数1,498.79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107.49%。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7- 026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5月3日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3日(星期三)下午13: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2日 — 2017年5月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3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3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8、审议《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1、逐项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1.1 发行规模

11.2 发行方式

11.3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11.4 债券期限

11.5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11.6 担保事项

11.7 募集资金用途

11.8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11.9 发行债券的上市安排

12、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第4项、第6项和第7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2017年4月26日下午16:30前),不接受电话登记;

6、登记时间: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上午9:30 至11:30,下午14:00 至16:30;

7、登记地点: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蒋昊

联系电话:0579-82216776

指定传真:0579-82212758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

邮政编码:321025

8、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3、会议联系人:蒋昊

联系电话:0579-82216776

指定传真:0579-82212758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4。

2、投票简称:“万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代表本单位(个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相关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单位(个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投票说明:

1、对于上述审议事项,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只需在议案右边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选项下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