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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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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说明公告

2017-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北方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1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已于2017年3月31日召开,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4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本公司对该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一、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6,508,713.0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2,704,398.1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加上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截止2016年底经审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7,816,927.83元。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提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照公司总股本1,689,631,8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0,688,954.51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证监许可[2016]2041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一机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675,532,214股购买其持有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山西北方机械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43,767,822股并支付现金对价购买其持有山西北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发行价格为9.71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购买山西北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购买一机集团买其持有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及负债按照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处理。因此公司对2016年全年报表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后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96,508,713.07元,其中包含了按照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约定本期期初至合并日2016年11月30日的归原股东享有净利润464,831,215.54元,公司在2016年实际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31,677,497.53元,公司2016年度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0,688,954.51元。

同时,公司将以网络互动方式专门召开关于利润分配的投资者说明会,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17年3月31日公司五届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10号),并经 2017年3月31日公司五届二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7-011号),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4 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北方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2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

协议〉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4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笔误,在上述公告中存在数据错误,现更正如下:

原公告“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表中与关联人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2016年实际发生金额(重组前主体)为189,952.46万元。

更正后为与关联人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2016年实际发生金额(重组前主体)为18,995.25万元。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内蒙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4 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北方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3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财务及

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多年从事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是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2016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审计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较为熟悉,且在为公司进行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切实有效履行其职责。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00万元人民币。提议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