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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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关于2016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相关内容的公告

2017-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83 股票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1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关于2016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相关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荆门市国资委”)作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于2017年2月28日与一致行动人邵兴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相关承诺》,提议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3,4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股。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在法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

为强化上市公司使命担当,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公司运行行为,高度重视监管部门的监管理念和监管导向,强力支持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荆门市国资委及一致行动人邵兴祥经慎重考虑,提议变更《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具体提议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荆门市国资委及一致行动人邵兴祥于2017年4月7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变更〈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相关内容的通知》。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三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书面认可后按原定日期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与会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变更内容后的议案提交定于2017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予以审议,变更议案和提交议案符合规定。

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11名,其中荆门市国资委提名推荐的董事有6人,即刘卫、秦卫国、林宏、胡才跃、谢模志、宋国新,董事长邵兴祥是荆门市国资委的一致行动人,其他4人为独立董事。作为荆门市国资委提名推荐的董事,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时,严格按照荆门市国资委的意见行使其权利和履行其义务;董事长邵兴祥作为荆门市国资委的一致行动人,在重大事项上也按荆门市国资委的意见行使权利。因此,在签署《关于同意变更〈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相关内容的书面确认意见》时行使董事权利是合法合理的。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