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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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提示性公告

2017-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ST山煤 公告编号:临2017-027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3月30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 ”) 的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详见公司2017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4月1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11日停牌一天,将于2017年4月12日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复牌后,股票简称将由“*ST 山煤”变更为“山煤国际”,股票代码“600546”不变,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公司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ST山煤 公告编号:临2017-028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

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7年4月12日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证券简称由“*ST山煤”变更为“山煤国际”,股票代码 “600546”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风险提示:2016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68.0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1,091.57万元,转让公司下属七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收益和2016年四季度煤炭市场好转是公司实现盈利的重要因素。虽然导致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因素已消除,但公司煤炭生产、煤炭贸易等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受市场、政策、经营等因素影响的风险仍然存在,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不意味着公司基本面将发生重大变化。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 股,股票简称由“*ST山煤”变更为“山煤国际”。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546”。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7年4月12日。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2014年、2015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5月3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山煤国际”变更为“*ST山煤”。

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K10028号)。经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01,971.25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15,975.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768.03万元。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已经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17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13.3.1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6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2017年4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了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1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4月11日停牌1天,2017年4月12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2016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68.0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1,091.57万元,转让公司下属七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收益和2016年四季度煤炭市场好转是公司实现盈利的重要因素。虽然导致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因素已消除,但公司煤炭生产、煤炭贸易等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受市场、政策、经营等因素影响的风险仍然存在,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不意味着公司基本面将发生重大变化。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