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案件执行款的公告

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7-12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案件执行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4月17日,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新华光公司分别收到襄阳法院转来的诉天达公司案件执行款8,834,150.57元和2,712,000.00元,合计11,546,150.57元。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上述3项案件中,公司本部及全资子公司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光公司”)、西安北方光电科技防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务公司”)均对云南天达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达公司”)红外路2号土地拍卖余款进行了财产保全。

2015年,公司本部及新华光公司就昆明中院将申请保全的天达公司红外路2号土地拍卖余款转给当地税务局提起执行异议,昆明中院未予受理;2016年1月,公司本部及新华光公司又向云南省高院提起复议;2016年12月,云南省高院向昆明中院发函,提出存放于昆明中法院的1,154万元执行案款应交付襄阳法院,并协助其执行相关案件。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14-03、2014-08、2014-26、2014-38、2014-43、2015-28、2015-31、2016-42号临时公告及公司2014、2015、2016年年报。

二、本次收到法院执行款情况

2017年4月17日,公司和新华光公司分别收到襄阳法院转来的诉天达公司案件执行款8,834,150.57元和2,712,000.00元,合计11,546,150.57元。

三、公司对应收天达公司款项计提减值情况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于2013年度按应收天达公司款项的预计可回收金额与欠款之差计提了12,795万元减值准备,对天达公司的担保确认了15,200万元预计负债;2016年度,根据对查封的天达公司土地及房屋重新估值后,按应收天达公司款项的预计可回收金额与欠款之差计提了2,769万元减值准备。以上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预计负债合计30,764万元。

截止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陆续通过法院拍卖、房产抵债等方式收回3,460余万元(含本次收到的1,154.62万元),剩余约4,000万元款项的收回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四、本次收到法院执行款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该事项对公司当期损益没有影响,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后续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