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17-020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1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188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公司为提高闲置资金效益,在平衡好资金的前提下,于2017年4月18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签订《中信证券信享春华2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中信证券信享春华2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为188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8%。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 亿元(含 1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2016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中信证券信享春华2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为188天,预期年化收益率4.8%。
(二)产品说明
中信证券信享春华2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为中信证券,该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金融产品、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类资产、权益类资产等。
(三)敏感性分析
中信证券信享春华2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标的安全性较高,风险较小,此次购买行为对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影响是现金流出人民币1000万元,未来预计将获得计划收益,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产生影响。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于2016年1月29日对《关于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参与收益性及安全性高的理财计划,能够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曾损害到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专门设立了理财小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含本次)的余额为1700万元。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