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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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就建议分拆上市提交聆讯后资料集的公告

2017-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28 证券简称:交通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7-01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就建议分拆上市提交聆讯后资料集的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16年10月28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分拆本公司附属公司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国际”)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以下简称“建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此后,本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呈交上市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宣布,本公司接到交银国际通知,交银国际已就建议分拆上市向联交所提交聆讯后资料集,以供于联交所网站刊登。聆讯后资料集预计自2017年4月19日起可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查阅及下载。

聆讯后资料集载有(其中包括)有关交银国际的若干业务及财务资料。本公司的股东应注意,聆讯后资料集为草拟本,所载资料并不完整,亦可能会作出重大变动。本公司不就聆讯后资料集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就全球发售而言,交银国际股份的价格可根据《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香港法例第571W章)予以稳定。有关任何拟进行的稳定价格活动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对该活动的规管详情在交银国际的招股章程中载明。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强调,建议分拆上市能否进行取决于(其中包括)联交所的批准、董事会及交银国际董事会就是否进行建议分拆上市(取决于市场状况及定价)的最终决定。本公司董事会仅于其认为交银国际股份根据全球发售(取决于市场状况)可达致的价格,致令按照该等条款进行建议分拆上市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时方会进行建议分拆上市。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目前不能保证建议分拆上市会否进行及何时进行。如果建议分拆上市因任何原因未能进行,则优先发售亦不会进行。如果建议分拆上市得以进行,全球发售(包括优先发售)的时间表将载列于招股章程及本公司将进一步刊发的公告。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或投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任何人士如对自身的情况或应采取的行动有疑问,请咨询其自身的专业顾问。

本公司将适时就建议分拆上市作进一步公告。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