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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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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7-019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8,08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转增前公司总股本298,080,0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506,736,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4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4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7年4月2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4月27日。

六、公司股权激励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当出现前述情况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或回购价格。

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10元/股调整为5.94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回购价格的调整,尚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06,736,000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258元。

九、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林天山、张颖娟

3、咨询电话:0591-88202235

4、传真号码:0591-88202231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相关文件资料。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