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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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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7-03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4月12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64,320,1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人民币(含税),共分现金红利225,728,074.40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4,320,1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 4.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4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4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4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高管锁定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4月19日至登记日:2017年4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股权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六、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可交换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标的股票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发行人将按照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换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公司2016年度分红派息即将于2017年4月27日实施完毕,自2017年4月27日起可交换债券换股价格由14.38元/股调整为13.98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咨询联系人:刘 洋

咨询电话:0550-5682597

传真电话:0550-5602597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7-03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价格

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投资”)于2016年8月19日发行了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期,换股价格为14.3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16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根据金瑞投资2016年可交换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标的股票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发行人将按照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换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公司2016年度分红派息即将于2017年4月27日实施完毕,自2017年4月27日起可交换债券换股价格由14.38元/股调整为13.98元/股。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