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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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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7-015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泰证券、工商银行、中国银行、齐鲁证券、东吴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浦发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合计14.793亿元

●委托理财类型: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16年9月13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请详见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6-016)。

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效益,自2017年3月21日起截至本公告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简称“本公司”)向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泰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简称“工商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简称“中国银行”)、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齐鲁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吴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简称“申万宏源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岛支行(简称“浦发银行”)委托理财合计14.793亿元,请详见委托理财明细表(附)。

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6年9月13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请详见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6-016)。

二、 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自有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将不断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相关审批和实施流程,加强过程监控等内部控制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上述产品,风险较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 产品说明

(一) 华泰证券紫金尊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存单、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债、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仅限于有增信措施的)、资产支持受益凭证、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股票质押式回购、债券逆回购、各类债券基金和货币基金、分级基金优先级份额、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监管机构备案发行的产品。

(二) 工商银行共赢3号理财产品

投资于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信托计划、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等;三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

(三) 中国银行中银智荟理财计划

直接投资于,或通过各类符合监管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间接投资于如下投资标的:1、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含同业存放、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同业存单、大额存单、债券回购、资金拆借、债券借贷等;2、银行间市场或(和)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包括国债、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中央银行票据、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如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含证券公司及保险公司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项目收益债、可转换债、可交换债、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中的公司债部分、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优先股、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工具、外国借款人在我国市场发行的以人民币为面值的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包括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含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企业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等;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级、证券公司发行的各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产品、保险资产管理计划(其中定向或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不得超出本产品投资对象的范围);用于风险对冲的利率掉期、国债期货、标准债券远期等利率衍生工具;3、非标准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以及信贷资产转让、带远期交易性质条款的非公开定向发行的债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委托贷款、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私募债权、私募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以及其他合法合规交易模式下不违反监管规定的债权类资产。上述资产因监管政策变化和金融创新而发生变化的,以最新适用的监管规定为准;4、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的金融工具。

(四) 齐鲁蓝辰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同业存单、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等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证券回购、债券逆回购、股票质押式回购(仅作为融出方)、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级份额、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银行存款、现金、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类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本集合计划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以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 东吴证券汇天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于1、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包括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如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支持证券、受益凭证、ABCP等)以及债券回购;2、货币市场工具:现金、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同业存单等;3、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及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为投资于上述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货币基金、债券基金(进取级份额除外)等。

(六) 申万宏源证券恒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银行间、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央票、国际金融组织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大公募、小公募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金融债、金融机构次级债,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议批准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如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优先档。债券分级基金A类(优先级)、银行理财、投向债券的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向债券的基金公司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可以直接参与证券回购(仅指债券),且参与证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净值的40%;

货币市场工具:现金、银行存款(含同业存款)、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基金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金融投资产品。

(七) 华泰紫金季季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国债期货、证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及份额等、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及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现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

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但不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和权证。可投资混合型基金、保本基金。可以参与利率远期、利率互换等管理利率风险的衍生产品工具交易。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资标的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可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股票质押式回购的质权人登记为管理人,由管理人负责交易申报、盯市管理、违约处置等事宜。

(八) 浦发银行财富班车进取3号

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评级在A-(含)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ABS、ABN等以及ABS次级档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券商收益凭证、优先股、存放同业、货币基金以及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券商/基金/保险定向计划及信托计划等。

四、 委托理财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委托理财尚未到期余额为34.763亿元,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为90.052亿元。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2日

附表:

委托理财明细表

到期赎回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