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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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2017-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华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3737)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496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17年4月24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2017年5月9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新华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华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时间延长至2017年5月16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7年4月21日《上海证券报》以及登载在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上的《新华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8866咨询有关详情,或登录本公司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者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未来可能的收益和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6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并且按照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对管理的不同基金持有同一证券的估值政策、程序及相关方法应当一致的原则,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自2017年5月12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活跃交易。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估值结果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如下:

上述估值政策和有关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及各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