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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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7-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28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临2016-100号)。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提高了募资资金的使用效益。

2017年5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1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29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5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举行,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宣城市中能汽车燃气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宣城分行公司业务部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孙公司宣城市中能汽车燃气有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交通银行宣城分行公司业务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500万元,额度期限一年,业务品种为一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特申请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武汉分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孙公司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渤海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6000万元,额度期限一年,业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特申请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 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30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

泓海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9亿元;含本次担保在内累计为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近期,下属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公司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海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了《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泓海能源为满足新建江阴液化天然气集散中心LNG储配站项目的需求,向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为牵头行组建的银团申请贷款人民币9亿元,贷款期限为自贷款发放日起八年,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向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为牵头行组建的银团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公司对下属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下同)提供担保额度60.895亿元,此担保事项在此担保额度内,故本次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阴市临港街道仁和社区安祥圩38号

3、法定代表人:黄博

4、注册资本:33,33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8日

6、经营范围:天燃气及其它清洁能源的综合利用;船用LNG加注站的建设及经营;天燃气应用的技术咨询及推广;天燃气加气站的投资与经营;天然气(不含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天然气)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泓海能源为公司控股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9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系子公司为其控股公司的担保,有助于控股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新建江阴液化天然气集散中心LNG储配站项目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泓海能源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25,549.5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5.71%,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49.40%;本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65,8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5.95%,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6.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