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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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7-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7-04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6月15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万春秀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万春秀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辞职申请在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补选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职工监事辞职的公告》。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促进公司规范治理,稳健经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进行职工代表监事补选。

经公司2017年6月20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表决,同意补选陈顺芹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陈顺芹女士将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李青山先生、马晓惠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该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陈顺芹女士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陈顺芹女士简历

陈顺芹,女,1980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4月至今在公司生产事业部任职,现任公司生产事业部总经办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陈顺芹持有公司的股份1,1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