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1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7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集团总部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易国晶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贵州道援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朱家道先生、杨世梁先生和独立董事刘宗义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万红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桑增林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公司与投资者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全部为特别决议议案, 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贵州道援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健、王成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