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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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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7-046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6月27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刘振洪、刘中英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刘振洪、刘中英计划自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并上市流通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各不超过225,000股、600,000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4%、0.0090%,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6月28日、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2017-044)。

2017年7月28 日,公司收到刘振洪发来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其已于2017年7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4%),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17年7月31 日,公司收到刘中英发来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其已于2017年7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0%),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减持

1、本次减持情况

2、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二、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减持与刘振洪、刘中英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2、本次减持前,刘振洪、刘中英均未曾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高管《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