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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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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17-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7 证券简称:久远银海 公告编号:2017-039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7月31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8月1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15:00至2017年8月18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银海芯座2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提案 :

1.审议《关于延长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17年8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8月1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3. 登记地点: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银海芯座21楼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610063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65516146

传 真:028-65516084

联系人:游新

5.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77”,投票简称为“银海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8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日期:2017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777 证券简称:久远银海 公告编号:2017-038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7月31日,会议以通迅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董事李海燕请假未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慧霞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6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关于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规定,2017年1月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于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发行决议有效期调整为: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于2017年6月2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按照发行规则,公司应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批文后六个月内择期进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鉴于公司取得正式批文时间尚不确定,且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仍需要一定的时间,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于2017年8月21日届满。为不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继续推进,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延长为自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李慧霞女士、王卒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16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于2017年6月2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按照发行规则,公司应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批文后六个月内择期进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鉴于公司取得正式批文时间尚不确定,且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仍需要一定的时间,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于2017年8月21日届满。为不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继续推进,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为自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议召开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7年8月18日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银海芯座2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会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延长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针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延长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公司本次延长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针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本次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

周明天 李飞 张腾文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