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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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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7-031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7月28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8日(周二)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统计各位董事通讯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33)

3、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7-032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28日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8日(周二)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统计各位监事书面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7-033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462号文核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977,66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76元,共计募集资金52,979.14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5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479.1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0.1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08.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1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2,029.4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44.96万元。2017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124.47万元,截至到2017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3,153.91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招商银行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湖支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本公司5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原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包括:偿还短期借款及补充“开展自宰冻猪肉业务”项目、“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饲养模式新增年出栏35万头生猪项目、耒阳哲桥饲料厂年生产配合饲料18万吨项目、宜章现代农业园年出栏仔猪5万头项目和其他方面等流动资金。截止2016年9月30日,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34,390.22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使用33,620.03万元,支付发行费用770.19万元,剩余可使用募集资金19,520.20万元。剩余可使用募集资金中包含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8,588.92万元,以及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结构化存款收益931.28万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预案》,公司将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剩余可使用募集资金19,520.20万元,以及2016年9月30日至变更日止剩余募集资金新产生的银行利息、投资收益、扣除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等,变更为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涉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投向的变更,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6月

编制单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预案》,公司将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剩余可使用募集资金19,520.20万元,以及2016年9月30日至变更日止剩余募集资金新产生的银行利息、投资收益、扣除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等,变更为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7-034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2017年1-6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5月,财政部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 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企业应对 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 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准则,并依据本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17年8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8月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2017年1-6月公司收到财政贴息1,300,000.00元,冲减了“财务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2017年1-6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7-035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

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号——农林牧渔》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将2017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产品2017年1-6月经营数据:

注:生猪生产量30.21万头,其中,以活猪销售24.29万头,以肉品销售5.92万头。生猪销售量26.62万头,其中,自有活猪销售24.29万头,外购活猪贸易销售2.33万头。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7-036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

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7月10日起停牌。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披露的《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2017年7月17日披露的《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披露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确定上述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计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0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根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相关进展情况,并于2017年7月31日、8月7日披露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03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有关情况如下:

一、交易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交易对方涉及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他自然人和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尚未最终确定,初步方案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三)标的资产的行业类型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为畜牧业,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工作进展情况

自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工作,与相关各方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开展沟通与磋商,并已组织各中介机构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各项工作。

截至目前,各中介机构正积极有序推进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法律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对重组方案、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及有关协议进行进一步协商沟通。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原因说明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涉及资产范围较广、相关事项较复杂,公司及有关各方仍需就相关事项继续深入协商,并论证交易方案,因此公司无法按期复牌。有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申请继续停牌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10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