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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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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2017-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嘉宝集团 编号:临2017-038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自2017年7月1日起至本公告日,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向农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等单位购买理财产品合计 78,500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可利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0%,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值的30%的资金从事理财产品等投资。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手续。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开户银行,除日常银行业务往来外,公司与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银行账户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二)敏感性分析

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针对银行账户日常流动资金出现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从而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以资金安全为第一位,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公司办理委托理财的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在委托理财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从今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254,100万元,累计获得理财收益为6,163,309.16元。

特此公告。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