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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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36            公司简称:博敏电子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国内PCB市场继续前进之姿,为行业发展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随着汽车电子、人工智能等高端市场需求的持续爆发以及5G通信、新能源汽车的逐步普及,预计全球PCB行业产值将保持增长态势,引领整体PCB行业稳健发展。面对上游铜箔、覆铜板等原材料供给不足,下游消费类电子发展平缓的产业链难题,公司凭借良好的供应链合作基础,坚持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同时积极拓展潜在的优质客户,为后续业务开展奠定坚实的客户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开展了如下工作:

(1)经营管理: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要求以及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和制度的需要,加强了总部机构的职能覆盖,提升80后人才进入高阶管理队伍,充分汲取年轻人的新兴思维。同时,为了使各部门权责利紧密挂钩,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包括营销中心业务考核制度、江苏博敏绩效考核制度、总部人员考核制度和交期考核制度等。

(2)营销管理: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推动大客户开发专案和小客户的优化。同时,各公司明确了产品定位,通过订单匹配管控,针对性地开发了一批优质客户,进一步开拓了新能源、汽车板和军工产品等新市场。

(3)生产制造:各公司围绕“安全、品质、交期、成本”八字方针开展工作并取得成效。尤其是江苏博敏启动TPM专题活动得到了各部门支持,在提高合格率、降低制造成本、缩短生产周期等方面初见成果。

(4)教育培训:建立技术标兵、储干、工艺和品质工程师培训考核机制,制定第二第三梯队的培养建设计划等。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697.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93%;利润总额3,895.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44.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20%,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42.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35%。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027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董事长徐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对公司原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对公司原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