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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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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2017-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编号:临2017-48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22日,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披露了《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经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就《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进行确认,对该报告书的“第五节 后续计划”的内容更正如下:

原内容为:

“一、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但是,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以及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角度出发,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资本市场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尝试对其资产、业务进行调整的可能性。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需要进行资产、业务等方面的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在未来12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但是,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以及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角度出发,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资本市场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筹划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事项,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事项。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调整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保证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实际控制权的稳定的情况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四、公司章程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提议修订上市公司章程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未来上市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若以后拟进行上述分红政策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若今后明确提出相关计划或建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现更正为:

“一、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在未来12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调整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

四、公司章程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提议修订上市公司章程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的有关内容。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